附件2:
制造商关于汽车产品缺陷的报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制造商名称)决定将本报告中说明的车辆实施召回,以消除安全缺陷。
1.制造商信息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召回联系人
姓名(签字):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2.召回车辆信息:
2.1车辆识别信息
厂 牌
车 型
年 款
型 号
生产日期 起: 止:
VIN范围 起: 止:
发动机号范围 起: 止:
车架号范围 起: 止:
车辆类型
车身形式
照片
2.2 车型的特征信息:
2.3 召回车辆占该车型总销售量的比例;
2.4 涉及到召回的车辆的生产年代和车型信息
车型 生产日期 可能召回的数量
2.5 可能的召回车辆总数:
3 缺陷描述:
3.1 缺陷所属系统及其位置
3.2 缺陷产生的原因
3.3 缺陷可能导致的后果,并须说明可能产生的危险及其严重程度
3.4 缺陷发生前及发生时车辆的预警和警示信息。如:异响,报警灯等
3.5 如果缺陷的零部件是从其它制造商采购的,提供该制造商的详细信息(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及该制造商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企业法人: 电话:
3.6 缺陷的总结。包括但不仅限于:缺陷报告数量、事故、人员伤亡情况、索赔案件。
3.7 缺陷鉴定检测的数据或报告(必要时随附件提供)。
4. 缺陷的补救措施:
4.1 制造商对缺陷的消除方法(必要时随附件提供)。
4.2 用于维修的零部件与被召回的零部件的主要区别
4.3 正在生产的涉及到召回的产品的缺陷是如何及何时修正的
5. 召回日程:
说明召回的时间安排,注意说明召回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6. 召回通知的详细内容:
与此缺陷相关的所有最终文档,包括提交给其它制造商、经销商和车主等的通知和文档。
企业名称(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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