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用车玩车 / 法规
《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全文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firefly

[03-8-16 11:47] 作者:国家质监总局


第五章 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管理程序


  第二十五条 制造商确认其生产且已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决定实施主动召回的,应当按附件2书面报告格式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当及时制定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的召回计划,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一)有效停止缺陷汽车产品继续生产的措施;
  (二)有效通知销售商停止批发和零售缺陷汽车产品的措施;
  (三)有效通知相关车主有关缺陷的具体内容和处理缺陷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
  (四)客观公正地预测召回效果。

  第二十六条 制造商在向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立即将其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害及其预防措施、召回计划等,以有效方式通知有关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并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有关汽车产品。制造商须设置热线电话,解答各方询问,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缺陷情况供公众查询。

  第二十七条 制造商在开始召回行动后,应当自提交附件2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发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行动计划书(见附件5),并实施召回计划。

  第二十八条 制造商在完成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后,应在30天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召回结果总结报告(见附件7)。

  第二十九条 主管部门对制造商采取的主动召回行动,应通过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处理系统和地方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应当公布缺陷汽车召回评估效果的相关信息。

第六章 缺陷汽车产品指令召回管理程序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经调查、检验、鉴定确定特定汽车产品存在缺陷,而制造商又拒不召回的,应当及时向制造商发出指令召回通知书(见附件8)。通知制造商判定依据、结论和召回指令。对于外国制造企业生产的汽车,主管部门同时会同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发布对缺陷车辆暂停进口的公告,海关停止办理该类缺陷车辆的进口报关手续。

  主管部门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消除缺陷的紧急程度,依职权决定是否需要立即通报公众有关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和避免发生损害的紧急处理方法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制造商应当在接到主管部门指令召回的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该缺陷汽车产品,在10日内向销售商、车主发出关于主管部门通知该汽车存在缺陷的信息。

  制造商对主管部门的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主管部门通知中关于制造商进行召回的内容暂不实施,但制造商仍须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制造商接到主管部门关于缺陷汽车产品指令召回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部门递交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行动计划书(见附件5)。

  第三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行动计划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通知制造商。
  主管部门批准该行动计划书的,制造商应当在接到批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销售商、所有车主发出该召回行动计划书,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连续刊登3期,召回期间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持续发布。
  如果主管部门未批准该召回行动计划书,制造商应按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再次向主管部门递交修改后的召回行动计划书,直至主管部门批准为止。

  第三十五条 制造商应在发出召回行动计划书30天内开始召回。缺陷汽车的召回一般应在90天内完成。
  制造商有合理原因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召回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主管部门可根据制造商申请适当延长召回期限。

  第三十六条 制造商在召回进行中应向主管部门递交阶段性召回进展情况的报告;主管部门可根据召回的实际效果,决定制造商是否应采取更为有效的召回措施。

  第三十七条 对每一辆完成召回的缺陷汽车,制造商应保存符合本规定要求(见附件6)的召回记录单。召回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车主保存,一份由制造商保存。

  第三十八条 制造商应当在召回完成时,或者本规定中确定的召回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部门递交符合要求(见附件7)的召回结果报告。

  第三十九条 主管部门应对制造商递交的召回结果报告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制造商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应向社会公布。
  主管部门认为制造商所进行的召回未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可通知制造商再次进行召回,或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如制造商对审查结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主管部门的决定暂不执行。

  第四十条 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缺陷汽车召回、召回效果审查结论等有关信息,通过指定网站公布,为查询者提供有关资料。

[上一页]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下一页]

发给好友 专家问答 投稿给我们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汽车搜索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