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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引起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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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17 12:16] 作者:杨钧/北京晨报


  福特将在月底递交申请

  借外国人的钱买自己的车不再是梦想。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对汽车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范围、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清晰的规定,这意味着中国对外资开放汽车金融领域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通用中国公司公关部的杨先生表示,通用对这个办法草案非常重视,目前正在研读《办法》的细节。至于通用旗下的通用汽车金融公司(GMAC)是否会进入中国开展业务,还需等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后再研究决定。

  福特中国公司副总裁许国祯表示,央行以这种开放的方式来向外界征求意见,让我们来理解将来政策的方向,对此我们表示欢迎。许国祯认为这个办法对非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规定得相当完全,与国外相比差距已很小,但他也表示,这个办法要求非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这会给刚开始开展汽车信贷业务的公司很大的资金压力,使他们获利的可能性降低,因此这个门槛有点偏高。许国祯表示福特正在研究这个办法,并争取在10月31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申请报告。

  亚飞汽车副总裁黄加林说,央行的这个管理办法允许外国非金融机构进来,这为汽车信贷市场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的前景,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所以一定会促进汽车信贷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汽车信贷市场目前正处于成长期,1999年亚飞的购车信贷率仅有1%,2000年上升到5%,2001年上升为20%,而今年的贷款购车率将在30%以上,全国的平均水平将在10%至15%。亚飞愿意成为包括外国汽车金融公司在内的所有汽车金融机构的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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