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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车市和车事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robert

[02-9-11 11:55] 作者:中国商报


  消费者将会得到更好的服务国内汽车产品在售后服务方面差距较大。如一家不大的汽车公司在西欧有4000个维修服务站,中国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公司在全国也不过只有几百家服务网点。许多产品简直就属于“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娘家”就不管不问了。国外汽车售后服务的立足点是提高保质期限,保证用户正常使用,推行保姆式、品牌化服务,售后服务已经成为企业盈利的重要环节,国内企业的服务概念还是“坏了给修”,没有三包制度,无法退货,常常造成纠纷;国外售后服务项目多,如新车经营、旧车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保险、零部件销售、保养维护、修理、救援等,国内服务内容单一;国外的汽车服务连锁化、网络化,国内一般是单个企业经营。

  消费者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护在很长时间内,国内“消协”认为汽车不是消费品,因此不受理汽车消费方面的投诉。现在虽然承认汽车是消费品了,但是还没有汽车产品“三包”办法,更没有缺陷车召回制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漠视。

  实行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因汽车自身存在的问题造成安全或污染事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汽车这样复杂的机器,谁也不可能造出尽善尽美的汽车,因此汽车召回就成为未亡羊而补牢之举。

  召回的规模之大从以下数字可以看出。美国从60年代建立召回制度以来,已经召回了1.5亿辆汽车,日本从1969年建立召回制度以来,召回汽车总数累计2613万辆。

  在美国,有缺陷的东西叫柠檬(Lemon),因此把有缺陷的汽车称为柠檬车。汽车制造商、销售商、代理商向消费者销售了柠檬车,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制造柠檬车的制造商给予了三次修理缺陷的机会,如果超过三次仍不能修好,将要接受惩罚。消费者可依据这项法案,在美国任何一个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制造商来说,在诉诸法律之前就把问题解决,所受的财物损失不会很大,但是一旦闹上法庭,后果就难预料了。有的州法律还规定如果缺陷车涉及制动、转向等严重安全缺陷,制造商只有一次维修机会。

  当然,令人高兴的是,有关方面声称正在制定“三包”办法和召回制度。

  汽车消费政策必须出台了中国的汽车消费政策从1992年就开始制定,制定了十年也没有结果。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第一个原因是没完没了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中国到底要不要提倡私人汽车消费,有许多人,包括政府高级官员、院士、知名人士等坚决反对轿车进入中国家庭。这个争论至今还在进行,争论的双方都已经累了,但是谁也没有歇口。“人大”通过的“十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轿车进入家庭,但是这并不等于为争论画上了句号。第二个原因是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谁也不愿意放弃从汽车上得到的好处。入世以后,政府行为必须规范,因此汽车消费政策也必须尽快出台。

  2001年,有一些关于汽车的单项政策陆续出台,如国家计委放开轿车价格、对高标准环保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公安部实行新的汽车登记办法,减化了登记手续,增加了汽车登记证和汽车抵押登记,提供了一些方便等,但是没有解决根本性的问题。

  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

  1.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轻消费者负担。

  2.取消一切歧视经济型汽车的地方政策。

  3.尽快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畅通道路,增加停车设施。

  入世承诺修改汽车产业政策中国政府在入世协议中承诺修改汽车产业政策。现有的产业政策是1994年公布的,带有较强的行政干预色彩,对汽车工业控制非常严,后来实际上陆续有所突破,如修改合资企业法时,取消了关于外汇平衡、当地含量、报送生产计划等规定,将产品目录制改为公告制。但是,迄今为止,产业政策的核心规定没有松动的迹象,如对整车项目审批的限制,对轿车项目的严格控制,整车合资企业中要求中方股比不得少于50%,产品公告制同目录制没有多大区别,实行认证制还非常困难。另外,汽车工业“十五规划”提出要扶植三大国有汽车集团,试图避免竞争混乱;对民营资本进入汽车工业还是有种种歧视,设置各种障碍;汽车工业的投融资体制如何改革也没有具体意见,因此来讲,汽车产业政策的修改是比较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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