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中午,本人开着锋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上班,在红绿灯处,本人绿灯直行,左后门出被一辆闯黄灯的电动车撞了,是个老头,老头当时摔倒。本人立即下车打110,然后送老头去医院,检查:胸部一根肋骨有断裂,医生说问题不大,休息1个月就好了。当日在医院自己花了医疗费一千多。现在老头跟我要误工费40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第一次谈判时要8000元),给他修电动车预计600元。我的损失是车子修一下估计1500元-2000元。现在JJ说我负次要责任,老头负主要责任,让我给他2000-3000元,然后想办法帮我搞个全责,可以报销自己修车钱,然后就了事。这样算来,我合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