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日期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日期的计算主要看以下几点。
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通常是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出具鉴定结果的时间一般是自委托伤残鉴定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过经批准的可以延长至六十日。
如果是当事人自己认为损伤已造成残疾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 3 个月头部伤害的 6 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但要注意一般损伤 3 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不过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比如有固定物的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另外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