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通过无照明照明不良道路开什么灯?
应开启前照迅模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扩展资料:
行车时相关灯亩数缓光使用:
1、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毕好,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2、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
5、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认证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