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到哪个部门做?
伤残鉴定先到公安机关。先由受伤的当事人去向公安机关申请做伤残的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对其进行评定,如果受伤的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话,将会视其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要在治疗终结以后的圆念规定期限内去申请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于评定伤残等级的相关依据是:一是医院的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一项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而言,将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受伤人员如果符合两处以上的伤残等级者,应当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但是必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如果当事人对于伤残评定不服的,是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重新的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之后的三十天内,应当对此作出重新评定的相关决定,并且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申请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所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应当是最终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启携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橘旁困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