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牌照在石家庄有什么限制?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省会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九座以下)、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车通行;
2、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内,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及所有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3.在限行时段内,接送残疾人、老年人、危重病人等车辆,驾驶人可以提前或及时致电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0311-85858000)寻求帮助。
4.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进行处罚。
石家庄外地车限行规定
工作日,省会石家庄,早、晚高峰期间(7点半到8点半;17点半到19点),外埠机动车进入石家庄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需要办理通行证。
以下五类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5、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