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提问

佛山机动车抵押或解除抵押办理指南

秋刀鱼 2023-05-21 08:27:12

佛山机动车抵押或解除抵押办理指南

1个回答
  • mybabyhan 2023-05-21 08:20:12

    一、业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申请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注:五区业务整合后,可通办该业务。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接触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二、所需资料

    (一)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非本地户籍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单位机动车需提供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单位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外地户籍佛山居住证(上述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抵押方携带其单位资料及金融资格许可。

    (二)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非本地户籍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权人属于单位等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营业执照的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委托代办人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6、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非本地户籍的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抵押权人提供的解除抵押的相关法律文书

    备注:

    若机动车抵押期间,拟将其机动车再次抵押的,需要先办理解除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后,才可以申请机动车再次抵押登记。

    三、办理流程

    (一)前往车管所驻协会机动车登记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二)发放证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一个工作日 。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各区车管所,其中禅城在禅城区清峰路60号内交警支队车管业务大厅办理

    联系电话0757-82962829。

    @2019

    0有用 0 回复
申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