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超载扣分要根据超载情况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具体处罚如下:
1、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一百,扣12分;
法律依据:驾驶第八条第四项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客车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记12分。
2、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未达到百分之百的,扣6分。
法律依据:第十条第一款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7座以上客车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其他客车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一次记6分。
3、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扣3分。
法律依据:驾驶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或者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载客七人以上的客车,载客人数超过20%但未达到核定载人数50%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