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横道掉头,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163号令)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每次记3分: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05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在有禁止掉头、左转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机动车不得掉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05号令)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
元(
查成交价|
参配|
优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