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交警找到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才能定损。
2.给事故现场拍照。车主需要对事故地点、车辆牌照、受损部位等进行拍照。然后去小区监控室查看并保存监控视频。
3.提供完整的证书。报案后应向保险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事故造成的损失清单及相关费用单据。
4.提交索赔文件。证件提供齐全后,可以到保险公司认可的汽车专业厂拍照、定损、理赔。并在10天内将理赔文件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后即可领取赔款。
5.请求协调。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结果记录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6.法院起诉。当事人拒绝协调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根据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车辆人员和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