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一考试后没有签字成绩单的,驾校不予核发驾驶证,成绩仍然有效;另外,在驾考中,不仅仅是科目一需要签字,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都需要在考后签字。不管成绩合格与否,都需要签字离开。如果忘记签字,请及时联系驾校工作人员补签,不要憋太久,防止结果作废。另外,有的驾校直接认定成绩无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事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从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中遴选足够数量的考试人员从事考试工作。可以聘请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警督等人员承担检查协助和监督职责。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参加考试,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前应自我介绍,说明考试要求,核实报考人员身份;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应当当场宣布考试成绩,并对考试不合格的原因进行评议。
各科考试成绩单应由申请人和考官签字。无签名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予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