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装车辆不扣分,但是要罚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擅自拼装机动车或者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
2.变更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码的;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
元(
查成交价|
参配|
优惠政策)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销售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予以没收,并处相当于销售额的罚款。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允许的修改范围:喷涂、贴纸等的修改。不能超过车身总面积的30%,否则会在车管所备案。此外,轮毂、行李架、侧踏板、中网、内饰等。都允许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