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6169 -2005)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4569 -2005)中,对摩托车产品的加速和静止噪声的限值和试验都有相应的规定。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小于等于80ml的两轮摩托车加速噪声为75dB(分贝),发动机排量大于80ml小于等于175ml的两轮摩托车加速噪声为77dB,发动机排量大于等于175ml的三轮摩托车加速噪声为80dB;
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25ml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加速噪声限值为66dB,发动机排量大于25ml小于等于50ml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加速噪声限值为71dB,三轮轻便摩托车加速噪声限值为76dB。
而且《固定噪声限值》标准规定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摩托车固定噪声限值为83dB;发动机排量大于50毫升且小于等于125毫升的摩托车的噪声限值为88分贝;发动机排量大于125ml的摩托车的固定噪声限值为92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