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内机动车辆的速度限制:
1.穿越、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员密集的行人区、坡道、有警示标志的场所,或者转弯、调头时,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货车,最高时速为15公里。
2.有冰、雪和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10公里。
3.进出工厂、仓库、车间门口、停车场、加油站、地下磅秤、危险区域、生产现场、倒车或牵引损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公里。
4.机动车在标有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上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公里。
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