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车牌所应注意事项:1、故意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一些数字贴、符号贴,或者是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来改变原有的车牌号。2、擅自更换行驶证、驾驶证上机动车或者是驾驶人的照片。3、有意的涂改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临时行驶车号牌记载的信息。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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