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于2022年4月1日出台;目前的政策状态是:已生效;执行时间为:22年全年;具体内容以下:
1)对我省电动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生产企业拓展市场,按交付电池动力推进系统价格的20%给予补助(不含配套省内船企),单套设备补助不超过20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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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2)对我省电动船舶制造企业,在电动船舶交付且运行一定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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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后,单船补助不超过1500万元。3)电动船舶租赁业务单船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电动船舶动力电池租赁业务年度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