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4日表示,为落实促进该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13年省财政将对购买省内生产的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和城际客运的企业给予补贴。据省财政厅企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贴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补贴对象为购买省内生产并在《国家城市公共交通和城际客运节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上市的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企业。具体补贴标准为3336.01万以上纯电动客车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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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辆,1000万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6万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