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美国政府颁布法案,规定时速低于18.6英里的电动汽车应具备自动“发声”功能,但一些汽车公司要求奥巴马降低这一标准。据底特律新闻网报道,包括
丰田汽车公司和大众汽车公司在内的车企认为,时速低于12.4英里的电动汽车可以具备“发声”功能。标准太高容易造成不必要的噪音污染,技术太复杂。该标准计划于2014年9月实施,但上述车企认为此时不可能达到政府要求。该公司表示,如果不修改最高的“探测”标准,希望将这一标准的实施时间推迟到2018年。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估计,符合“声音”要求的每辆车的成本比以前高出35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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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但汽车公司表示,实际数字远高于NHTSA的估计。目前,NHTSA尚未对此事发表评论。版权:本文版权归第一电气网所有。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