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指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会议决定,一是将城市合理规划布局与停车场建设相结合,加快建设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等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或预留收费设施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停车场比例不低于10%。二是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独资和PPP。企业和个人可以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泊位数不设下限。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单位和居住区现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第三,加大在财税、金融、用地、价格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通过企业债券和专项基金支持收费设施和停车场建设,制定相关收费办法,放开社会投资新建停车场,允许收费服务企业向用户收费。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注资和投资补贴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支持移动充电和智能停车的推广应用,通过互联网。盘活资源。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