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条款如下: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其他特别协议组成。有关本保险合同的任何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条款的分类: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保险、一般条款、附加险和解释四个部分。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由保险人根据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如本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有冲突,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事宜,以基本保险条款为准。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和解释应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保险条款的含义: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辆,是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载客或运送货物及进行特种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