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止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扣三分。按照交通违法第1039号处罚:机动车违章停放、临时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不得扣分,但要罚款。以下是关于机动车辆临时停车的信息:在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和施工地段禁止停车;在十字路口、铁路道口、急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及距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禁止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上述场所30米范围内,除使用上述设施外,不得停车;车辆未停稳前,不得打开车门或上下车辆,打开或关闭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靠近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下车、上下车人员或装卸货物,然后立即驶离。城市公共汽车不允许在车站外的路段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