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政策33601。税率为10%。2.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向销售者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3.征集范围包括排量150ml以上的汽车、电车、汽车挂车、摩托车。4.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历年优惠政策:1。2009年1月起,我国首次出台1.6L及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2011年取消。2.2015年10月底,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发布。3.从2017年开始,逐步取消优惠政策,即从5%提高到7.5%。4.2018年1月起,从7.5%加回10%的原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