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粘贴处罚: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二节第十条规定: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的,处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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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罚款,甚至扣留车辆;2.改变车辆颜色是法律允许的,但也有明确的限制,就是不能改成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样子。改色后要办的手续并不复杂,也可以交给别人代理,很方便;3.车辆颜色变更后,车主应当在颜色变更后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当随身携带。如果是由他人代理,还需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