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车辆,年限不同。以下是相关介绍: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缓报废。2、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3、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4、自用客车和总质量6吨以上的大货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三个月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