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从外省市调入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以下简称“国”标准),压燃式发动机的必须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以下简称“国”标准),并通过尾气环保检测达到“国”标准。达不到上述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过户手续;2、过户车辆在本市环保检验网格标志有效期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办理入户手续;3.市环保局将向所有在用机动车发放环保标志。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后,方可发放环保标志。没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无法办理车辆年检相关手续,也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按照规定,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