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营运客车在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满5年的,每6个月一次;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2.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辆每年检查一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3.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能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要买卖,可以先去车管所办理车辆报废单(注销车辆的档案),再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