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辆报废,需要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加盖单位车辆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车主身份证、事故车证明材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车辆证明上单位车辆公章、个人车主签名。介绍了以下内容:1 .携带证件: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车辆原件。2.填表:先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u002F注销登记申请表》。3.退出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交回复印件: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u002F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复印件交回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