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报废的。以下是申请报废的详细介绍:1。需要报废的情形: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二)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的车辆,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四)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2.报废流程:报废车车主或个人在出售报废车时,必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汽车属于单位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4份,个人须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4份。公司业务部专管员负责接收报废机动车,填写《机动车停驶或复驶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主签字。乘务员和保管员检查汽车并拍照,涂抹发动机号和车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