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的内容包括: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第二,身体状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和参加学习考试后记12分。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且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参加至少三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注:未处理过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证要求,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