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等车为例。拖车服务基本价格为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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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趟,包含10公里内的行驶费和拖车费。行驶10公里以上的按每公里5元收取,重量超过30吨的按基本费率的50%收取(Xi至通高速为80%)。超载车辆。认证中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收取。高速公路救援费是根据车辆类型收取的,比如拖车费。小型车起步价10km在380元。超过10km的公里数从实行拖车开始计算,每增加1km增加18元。中型和大型拖车的启动费用分别达到450元/次和560元/次。拖车距离也有明确规定,指定为事故车辆到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的起点,故障车辆为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拖至目的地。被拖方要求继续拖航,费用由双方协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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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