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分类如下:1。车辆损失险:被保险车辆遭受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2.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3.盗抢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车被盗、被抢、被劫,以及在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4.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是指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乘客部分,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