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处罚标准:1。对报废车辆行驶地处以200
元(
查成交价|
参配|
优惠政策)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包括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所指的两类报废机动车,主要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损坏严重,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3.对于已经拼装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于不能达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标准,上路行驶后容易对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造成损害。交管部门将对报废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