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汽车动态 / 评论 / 媒体聚焦
本田CRV召回竟排除中国?汽车新制度将出台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keen

[03-8-18 10:25] 作者:张文强


  召回难题

  2002年10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草拟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向公众发布,并在门户网站广泛征询意见。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显示,99.6%的被调查者希望尽快出台缺陷汽车召回制度。

  汽车召回制度(RECALL)指,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厂家还有义务让用户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目前中国汽车业有三道主要门槛:其一是《公告》管理,即上了《公告》的产品才能生产、销售;其二是汽车产品要满足现阶段国家实行的排放法规,并上“环保目录”;其三是从今年8月1日起,所有汽车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要求。

  上述三项准入标准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除了环保内容的检测以外,三项准入规定中有两项检验项目和内容几乎完全一致。贾新光认为,这三道门槛只是针对厂商而制定,没有考虑到汽车所产生的隐性安全问题。

  贾新光说,西方国家制定的法规以消费者利益为核心,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初期出于对汽车工业的保护,制定的法规有利于汽车厂商,但一味迁就、溺爱厂商显然有碍汽车工业发展。

  “有人认为召回会导致中国汽车企业遭遇毁灭性打击,这种说法显然不适当。市场是一个优胜劣汰的平台,召回是对公众负责的一种表现,也是汽车生产厂商、消费者、政府之间长久以来形成的良性的游戏规则。”贾新光说。

  交通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多达10.5万,其中,由于车辆本身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约占10%。在买方市场逐步壮大的情况下,汽车厂商的心理优势在不断减弱,市场最终将选择有利于消费者的法律、法规。

  钟师认为,召回不是丑闻,而是企业的一种补救措施,实际上由于制造上的问题,难免出现一些存在隐患的环节。所以,召回制度非常有必要。

  钟师指出,一些国外厂商已开始做了,这样做的好处很多,可以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如果认为中国没有召回制度就不做,会引起中国客户的反感,对于未来发展不利。

  因此,许多人士希望即将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能让汽车召回走上法制的轨道。

  但目前中国相关体制可能令该规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召回制度已经被西方国家列为基本的法律制度。美国有《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日本有《公路运输车辆法》,汽车制造商可据此进行汽车召回。

  贾新光说,“而在中国,缺乏的就是类似的一个有关汽车及道路运输的基本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由质检总局一个部门制定,无法对其他部门产生法律效力,日后必将产生扯皮现象。这将是难题所在。(21世纪环球报道--明星周刊)

[上一页] [1][2][3]

发给好友 专家问答 投稿给我们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汽车搜索

今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