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2019-05-16 18:21:33
作者:韩蕊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内容称: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以及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经有江苏、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海南、天津、山东、成都、河北、陕西等省市明确发布公告,将“国六标准”实施日期定为2019年7月1日。据了解,“国六标准”标准相比“国五标准”排放限值更低。在“国六标准”下,轻型汽油车CO、HC、NMHC和NOx排放相比“国五标准”要降低50%左右,PM排放减少40%左右。而重型柴油车NOx和PM将比国V阶段降低60%以上,并增加了颗粒物粒数(PN)限值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告规定:凡在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迁入本省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通告规定实施日期之后1个月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因此,近期有购车需求的消费者需要注意。(文:太平洋汽车网 韩蕊)
>>点击查看今日优惠<<
本文导航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