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补助政策
车辆补助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补贴申请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止。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需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时前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补贴范围包括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不含单位用车和商用车。
补贴标准方面,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 1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 7000 元。
申请补贴资金要求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报废个人名下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这些证明材料应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开具。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申请补贴途径主要有手机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扫描二维码,电脑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申请补贴应提供申请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若有特殊情况需提交补充材料。
补贴受理地是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地,发放现金补贴。资金审核和发放由各地商务、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负责。
旧车需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流程为车主将旧车交给企业,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相关证件并办理注销登记,将《机动车注销证明》转交车主。
消费者有疑问可通过各地设立的汽车以旧换新热线电话咨询,电话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获取。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包括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若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车型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开票当日在目录内即可享受补贴。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但相关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具。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 整理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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