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车辆报废补助
在宿迁,车辆报废补助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首先,在补贴时限和范围方面,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为,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7000 元。
在补贴申请方面,申请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可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 APP 上的“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时需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在办理车辆报废方面,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可申请报废。
办理材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等。办理流程为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并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时限一般为 2 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包括宿迁各区县市的车管所和机动车回收企业。
总的来说,宿迁的车辆报废补助政策为广大车主提供了实惠和便利,大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请。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 整理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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