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分新规,车辆消分规则

2024-08-17 12:18:02 作者:资讯小编

违章消分的新规定如下:

1. 非车主自行处理非现场记录的强制绑定信息日期有所推迟,强制核查日期变更为 2018 年 9 月 1 日。互联网绑定他人机动车业务的规则亦作出了调整,取消了 APP 对绑定 1 辆车的限制。

2.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往后,驾驶人在“交管 12123”手机 APP 完成注册后,能够备案绑定非本人名下的小型车辆。备案达成后,驾驶人能够通过自助机、手机 APP、网站等自助途径,处置自备案之日起出现的有记分并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 200 元的交通违法行径。

3. 每位驾驶人最多能够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而每辆机动车最多能够被车主之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4. 针对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如果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可以赶赴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加以处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无需提前备案。窗口民警会现场人工审验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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