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动车新规定2021
2024-05-22 14:17:50
作者:资讯小编
2021年,西安市出台新规定,对电动车进行管理。根据《关于加强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从2019年9月24日起,陕西省开始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对超标电动车实行三年过渡期,登记临时挂牌。2022年12月31日之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临时号牌作废,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西安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为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2019年4月15日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号牌,未登记上牌但符合新标准的按新标准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且不符合新标准的实行过渡期政策,经登记后颁发临时号牌。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且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我省销售。电动车生产企业不得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的企业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骑行电动车需佩戴头盔,携带行驶证。后座只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6周岁以下需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电动车应靠右行驶,不能在其他车道随意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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