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电动车国家标准

2024-05-14 11:12:10 作者:资讯小编

两轮电动车国家标准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两轮电动车的设计标准如下:

1. 最高设计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2. 车子的整车重量(包括电池)不能超过55公斤。

3. 车子的蓄电池标称电压需要小于等于48伏,不能超过48伏。

4. 电动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需要小于等于400瓦。

5. 电动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即必须有脚蹬子。

6. 电动车必须获得国家3C认证。

新国标实施后,符合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有三种类型: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

电动拖地速度小于等于50km/h,充电电池规格型号不限,整车质量可大于等于55kg,应能搭载乘客和一名成人。

一些地方规定电动车需要上牌。如果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就不能获得许可。

根据道交法,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驶,并且需要携带安全头盔。后座不能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只能载一人。违反规定的需罚款5~50元,具体看地方规定。

虽然设计时速是25km,但实际行驶时速只能是15公里每小时。没有划分车道时,非机动车需在道路两侧行驶,不能随意横行穿梭马路。

电动车不能上高架桥、高速公路。转弯时需让主道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右侧车道受阻,可以减速借道行驶,驶过之后需要迅速回到右侧非机动车道。

以上几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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