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2024-01-03 16:28:14 作者:资讯小编

一、南京车辆报废如何补偿

第一类: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第二类:车辆满足强制报废标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第二款: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第三款: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赔偿金=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的话还要扣除一部分。

车辆已使用期限折旧金额是根据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月折旧率×已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是从车辆购买日算起。

车险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月折旧率为6‰(千分之6),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一般不计折旧。

二、报废途经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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