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违停的三种罚单
2024-01-03 12:01:44
作者:资讯小编
苏州违停的三种罚单包括: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苏州违停的三种罚单是:
1、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是黄色的,主要用于现场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记分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是红色的,主要用于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要求交通违法驾驶人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凭证;
3、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白色的,主要用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需要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收缴物品、检验血液、尿液、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的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九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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