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违章怎么处理
2023-12-07 16:18:36
作者:资讯小编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15日内到执法站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执法站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七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
(三)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四)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的牌号、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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