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属于不动产吗

2023-11-30 18:09:15 作者:资讯小编
动产是一种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包括飞机、船舶和汽车等特殊动产。这些特殊动产的权属状态以登记方式确定,交易也需要进行过户登记。因此,有人称之为类不动产或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进行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类似于不动产,对这类动产进行登记可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

企业的机器设备、农业用具和牲畜属于另一类动产,这类动产对于企业或农民的生产是必需的,只能作为抵押担保。因此,我认为应该对这类动产设立专门的登记制度和登记机关。通过对这类动产进行专门的抵押登记,并规定第三方的查询义务,可以更方便第三方了解情况。

企业的产品、材料等动产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不利于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方的利益。采取登记制度并规定第三方的查询义务,又会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因此,这类动产不应该允许单独设立抵押,但可以与企业的其他财产一起设立浮动担保。

动产和不动产有以下区别:

1. 定义不同: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2. 耐久性不同:动产一般存在损耗,移动和流动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损耗和耐久性有限,不动产一般寿命较长,不会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或毁灭,且具有增值的特点。

不动产指的是土地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包括建筑物、林木等。以不动产设立抵押时,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不动产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从交付时起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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