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动车新规2021

2023-11-23 20:16:03 作者:蔡金盛

一、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超出限定的速度了,否则将违反相关规定。现在限定为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二、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注意购买新国标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允许上牌。购买车辆后需要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的将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发现也会受到处罚。

三、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的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括电池在内,这样可以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四、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但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被归为电动摩托车进行管理。

五、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具备防火和防水功能,没有脚踏板的车辆不允许上牌。

六、电动车的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七、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利退还不符合标准的车辆。

【法律依据】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经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维修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银保监、邮政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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