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货车(轻卡)在高速限速多少

2023-11-21 15:58:28 作者:蔡金盛

小型货车(轻卡)在高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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