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多少日内备案

2023-10-31 10:20:41 作者:蔡金盛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法律分析: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审核时间:一般不会超过7个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这取决于向交管申请的人数多少,多的十五天,少的话七天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机动车所有人变更住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五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否则可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申请备案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点击查看今日优惠<<

    本文导航
    TOP推荐
    相关阅读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