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租给租车公司,自己的车租给租车公司还能贷款抵押吗

2023-07-25 16:28:58 作者:蔡金盛
会计如何处理“私车公用”最合适?

让我们考虑几个实际问题

如果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就意味着公司资产上没有车辆。

然后单位有客人,让员工开自己的车去接。他们如何为此付出代价?

老板有一辆车一直放在公司里,他跟员工说,你们要做生意就用这辆车。老板的车很多,这辆车全公司的人都用过。车辆成本如何?

员工自有车平时是自己用,平时为单位在市内办事,外地短途出差开自己的车。我们如何支付这笔费用?

以上问题相信大多数公司都会遇到。特别是目前,很多国有企业都对公务用车进行了改造。单位基本只保留几辆公车接待客人,其他员工基本不用公车出差。这个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一起来看看常见的操作模式吧!

1.以交通补贴方式处理

公务员公车改革后,根据职级,对不同级别的人员给予不同数额的车辆补贴。当然,这部分补贴是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同级别的人每个月的补贴金额是一样的,所以有了这个补贴,平时做这些事情,就不会单独报销任何费用了。

这是一个好方法。一方面,无需发票报销。 “当然,也有通过发票报销的方式领取补贴的。”但是,无论是现金支付还是报销,都属于公务车补贴的个人收入。按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标准固定,便于核算和管理。单位人人有份,统一发放的补贴计入工资税计算,无税收风险。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就是不公平。

补贴分配只考虑层级差异,但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同一层级的人外出办事的频率也不同。有的人可能一个月很少出门一次,而有的人可能天天跑步。这种公平是缺乏的。

一些国有企业也参照这种方式,按级别发放车辆补贴,但也存在公平性问题。比如在同一个财务部门,逃税岗位和费用报销岗位的车辆补贴是一样的。你觉得公平吗?

当然,为了公平合理,一些企业还根据岗位性质,额外增加了岗位补贴“特岗多点”,以平衡这种差异。这样做会更合理。

不过,不管你多周到,都会有临时的追加任务,固定补贴永远不会考虑到临时任务。

这种情况比较好办,即单位可以在月薪考核时增加派遣清单制度,将职工临时派遣项目和因非本职工作额外工作的里程数“这个需要确定由公司系统化,主要包括里程补贴金额”填写车辆收据提交补贴申请。

审核后,“这个审核过程要看公司的具体管理要求”,然后加到月薪中。这有点类似于加班费。如果您加班更多,您将支付更多。

好了,以上就是通过车辆补贴的方式来应对。

这种方法的优点:

核算简单,无需发票直接开具,标准统一,便于企业核算和管理。

这种方法的缺点:

全部包含在员工的个人工资中。对于那些使用大量汽车的人来说,个人所得税负担很重。如果我出去办事多,我会申请更多的补贴。如果补贴的数额刚好能弥补我的车费,那还可以。如果有盈余,我就多拿,多扣个人所得税。最后还是赔钱,多做少的现象又出现了。这更可怕!

2.建立报销制度

实际报销方式

好吧,让我们看看处理公用私家车的其他方式。很多单位并不想把这个当成标准补贴给大家。他们认为我的员工开自己的车为公司做生意是合理的。应该报销。

这个说法,我觉得是可以的!应该是?应该!

为什么没有问题?很简单,《基本准则》第16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能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三十三条规定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全部流出,将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本人公用私家车发生的费用完全符合会计准则费用定义的要求。是企业日常活动中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我按照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没有问题!如果不入账却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业务,是隐性支出和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怎么做?

会计有《准则》,要制定报销凭证制度。《准则》是一个方向。在具体的企业管理中,必须在准则的框架下建立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务报销制度,让大家统一标准进行报销核算,更符合企业内部控制。业真实性条款。和管理要求。

没有规则,就没有圈子。如果这个人报销是按照这个标准,别人是按照另外一个标准,那么费用的真实性就会出现漏洞,也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所以,建立制度是关键!

可单独建立公用私家车报销制度,或将公用私家车规定纳入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实际上,该系统主要规定了报销流程和报销相关文件。当然,公用私家车涉及员工安全问题。我觉得也有必要规定一下。

报销流程和文件呢?填写那些文件,准备那些账单?

包括出差前的差旅申请表“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原因等”,出差完成后的出差总结报告,出差人员需要的报销单格式提供“包括实际出差天数、实际发生的费用等”。

具体出差期间的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可凭客票填写报销单,其中燃油费主要按里程报销。的,都是省内出差,所以把省内主要的市州公里数以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实际出差就按照制度规定的里程采取每公里定额报销多少钱的方式计算。

制度建立好了后呢?

制度建立好后,就按照制度执行,报销后直接计入差旅费。

涉税问题大家比较关心

关键的涉税方面嘛,大家感觉更关心,其实我们会计首先还是要关心的准则对核算的要求,税务的东西也重要,但是不是做账的主导。

可能税法现在真的太严格了,所以大部分会计看问题很多时候都没从会计核算角度看问题,首先就是税法满足条件不,感觉就是只要税法允许,我就能报销,其实这根本就是两回事。

我们在日常核算中肯定是先考虑会计制度要求,税法的合规性要求我们也必须审视,报销制度如果和税法规定有差异,要么你就调整制度,要不你就进行纳税调整。

正常情况下,我们都不想进行筹划,既满足核算要求,又不多交税,所以会计制度制定完后,我们就要看看税法上符合要求不,然后再反过来调整制度,让其满足税会双要求。

税务上怎么说?

1、税务上,关于发票,这种报销涉及发票有通行费发票、加油票、停车票。制度应该规定都凭票报销,这样避免做假行为,保证税务检查是对合理性的解释。

因为发票会佐证出差的真实性,发票上有出差的时间和地点显示。至于发票抬头,通行费发票基本是通用机打发票,没法打公司抬头,包括你公司自己的车辆也不可能打一个公司抬头,停车票定额发票为主更莫法打。加油票需要打印成公司抬头。

发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问题了。

2、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企业所得税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费用都可以扣除,怎么算合理?我按照制度约定报销的费用,有制度,有报销规范,就是真实合理,扣除方面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也经得起检查。

3、个人所得税方面,这些费用都是员工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和任职没有关系,性质等同于差旅费,个人觉得完全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来报销也不属于国税函245号文中规定的取得的补贴收入,这仅仅是个人因公出差实际发生费用的报销而已。

千万不要闻税色变

税务的有些规定其实主要是堵塞税收漏洞,比如这个私车公用的漏洞。

1、税务局主要担心的风险就是通过凭票报销的方式发放人人有份的补贴,把工资变相的以这种方式发放,来规避个人所得税。所有有了245号文的规定。

2、担心虚报费用的方式来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比如用大量加油票来报销,都是虚假业务。所有需要审核你的业务真实合理性。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就觉得正常的经营业务制定制度报销就都是不能操作的,都要扣个税才对。

只要我们制度健全,费用合理,出差业务证据充分,我们又不是变相发补贴,又不是违规乱报销,那这种操作方式我觉得就能获得税务的认可,而不是一言不合都不行。

3、租车,签订租车协议的方式

好了,最后我们再来说说私车公用签订租赁合同的这个事情。

很多人一提到私车公用就说要签订租赁合同,要去代开发票。其实这仅仅是一方面,按照之前那两种处理方式,我完全没必要签订租赁合同啊,我的车都没租给公司,都是临时使用,一定期间的支配权都是我自己,晚上我就开回家了,我签那门子租赁合同呢?不是自找麻烦嘛,公司那么多人都这样操作财务非的被骂死不可!

我们来看看这个思路

如果车是公司的,那好说,资产是公司的,公司的车你就不能乱支配,开回家,周末到处开着玩就不行,公司的车发生的费用,包括保险、油费、停车费、洗车费等都可以据实报销。折旧也可以在公司费用列支。

公司没有车,在租车行租一个车,在租赁期间内,车的支配权是公司的,那使用期间的发生的与使用相关的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按照租赁协议规定凭借合法凭证可以据实报销,这个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与车辆相关的保险、折旧那就不能报销,因为与车辆权属相关的费用租车行已经算到租赁费里面了,你再报销就不合理了。

那么公司对外租入一个车同公司租员工的车是不是一个道理?租法人的车是不是一个道理?

之前的两种方式算不算租?我觉得不算,车辆支配权在租赁期不完全是公司的,怎么能算租呢,你自己的车周末就开出去踏青了。如果是租给公司,那就得下班就停放在公司,在租赁期间只能因公使用。如果这种也签订个租车协议让员工去开发票,那平时怎么区分这个车用的油费那些是他自己用的,那些是因租车用的?

所以,之前问题2中的法人的车,长期停放公司使用,报销的费用,就可以参照签订租赁协议方式进行,协议规定权利义务,报销相关使用的费用。而租赁费部分,法人应该凭合同代开增值税发票给公司入账。

协议怎么签?这个没有统一的格式,无非就是规定好租赁期间,费用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注意,不是你签订了协议就可以肆意妄为的报销费用了,合理性也很重要,什么是合理性?根据公司规模,车辆的正常行驶油耗一个月能用多少费用,这个就是合理性。

总结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经济业务类型,书本上很多时候都没法找到标准答案,特别是在现在这种经济社会,业务模式多种多样,新业务层出不穷,我们更要学会思考变通,不要以财务固有思维来卡死业务的发展,而是在业务的多元化下积极寻找财务的支持,尽量规避业务发展的风险。这也是管理会计的方向。提供决策支持。

对于私车公用这个话题,也不要一见到就说必须签协议,必须扣个税之类的话,要多思考,找到一个行之有效且不违反税法的做法,同时加强和税务的沟通,获得事前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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